【导语】:上饶自主培养人才补贴第一至三类人才参照全职引进人才享受除生活津贴外所有激励政策,详见正文。
上饶自主培养人才补贴政策一览
一、自主培养类享受补贴政策
1.经认定的自主培养人才,第一至三类人才参照全职引进人才享受除生活津贴外所有激励政策
2.第四类人才享受人才留用激励政策。
二、自主培养人才补贴内容
(1)、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及住房保障
1.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全职新引进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合同)
第一至三类人才分别按照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注:非机关的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按标准50%补贴。
2.提供人才公寓和人才住房保障
对全职引进且未在上饶购房的人才,三年内可通过优先配租原则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注:人才公寓只租不售、轮候配租、周转使用。
3.给予人才租房补贴(对于新引进来饶人才,未在饶购房的,且未入住人才公寓自行租房的,在前三年内)
第一、二类人才享受最高240m2、180m2的全额租房补贴(不超过4000元、2500元每月)。
第三类人才给予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
注:非机关的事业单位按标准50%享受补贴。
(2)、享受税收优惠及证书获取补贴
1.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按有关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支付给引进的人才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新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首席技师等级证,按照每人3000元补贴。
4.新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特级技师等级证书,按照每人2000元补贴。
5.新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一级技师等级证书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才,按照每人1000元补贴。
(3)、给予人才研究成果奖励及创新创业项目扶持
1.在饶期间,人才主导项目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0万元;
2.在饶期间,属于集体完成的项目,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3.根据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最高给予个人500万元、团队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
4.获批江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科研资助,经考核优秀的再给予20万元科研资助。
5.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同一法人单位同一平台只奖励一次,获更高层次认定的补齐差额。
(4)、提供人才子女就学保障
1.第一至四类人才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其意愿,由人才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办理转(入)学手续。
2.非上饶户籍人才子女,在上饶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5)、完善社会医疗保障服务
1.第一至四类人才可享受一年一次的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和商业保险等待遇。
2.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6).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1.放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
(7).享受绿色出行和旅游服务
1.在上饶高铁站出行
第一至四类人才及3名以下随行人员可凭《上饶市人才服务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2.在三清山机场出行
(1)第一类人才可享受绿色通道及贵宾室VIP待遇
(2)第二、三类人才可享受绿色通道及头等舱休息室待遇
3.第一至四类人才在上饶市内国营A级以上旅游景点可享受免门票优惠。
4.第一、二类人才可安排3名及以下随行人员,并享受免索道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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