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饶市员工死亡的或者是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上饶职工死亡或提取公积金指南一览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条件
1、公积金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无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继承人身份证正反面和继承人自拍头像
2.死亡证明
3.公安部门出具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
5.死亡人一类银行卡
6.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一类银行卡
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1、单位提供要件流程,进行材料核实。
2、核实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如齐全真实,则办事处审核;如不齐全真实,则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办事处核实是否通过,如通过,则当场办理;如不通过,则当场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注:法定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对材料真实、齐全的应当当日办结;有疑异的,三日内电话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审批意见。
附流程图:
图片来源:江西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地址及通讯
窗口名称:上饶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
窗口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广平街4号(市政府西侧)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冬令时: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6:30 (提供延时错时服务)
电话号码:0793-8989522/0793-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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